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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公开课 |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大湾区实践与风险管理实务分享精彩回顾

发布时间:2021-01-06

2020年12月28日下午,建纬线下公开课《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的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建设》在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来自各个公司的领导、法务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了本次公开课。本次公开课主讲人系本所高级合伙人蓝新宏律师及合伙人章德奎律师。

嘉宾介绍

蓝新宏律师,天津大学土建结构工程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200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为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熟悉建筑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及工程法律服务经验。蓝律师曾被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gineering News-Record)与中国《建筑时报》评为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

章德奎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工学学士(水利水电类),取得水工建筑助理工程师资质,201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为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德奎律师是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律师领域既懂项目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律师,在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以及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具有丰富的经验。image.png

▲ 章德奎律师就工程总承包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建设以及新出台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主题分享

本次公开课第一位主讲人章德奎律师就工程总承包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建设以及新出台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主题分享。

首先,章德奎律师就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基本政策和文件、大湾区的战略定位与建设规划做了简要的介绍,点明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投资建设新高地的重要性。其次,章德奎律师介绍了工程总承包模式从1982年开始试点,到2016年开始全面发展至今在国内及大湾区的应用现状以及工程总承包的应用特点和优势,点出了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实操过程中的不足,就工程总承包的前景做了展望。

最后,章德奎律师重点解读了新出台的住建部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及该文本在实操中的关注要点,聚焦(1)《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现有的默示条款安排及风险防范;(2)有别于传统施工合同和总包合同的工期条款安排及其考量因素;(3)合同价格条款及计价方式的合理确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要性;(4)由监理人向全过程咨询人(工程师)的合同条款的变化及全过程咨询人的角色的合理定位;(5)联合体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履约担保的安排;(6)工程材料、设备的所有权条款的变化;(7)示范文本为保障建筑工人权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的规定等方面,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业深刻的剖析。 image.png

▲蓝新宏律师就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的风险管控进行了主题分享

本次公开课第二位主讲人蓝新宏律师就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的风险管控进行了主题分享。

蓝新宏律师首先介绍了工程总承包与传统建设模式的异同。其次由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司法实践少,与现有建设工程管理体制不完全匹配的现状,引出现下实践操作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操作特点相对应的控制难点,如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业主管理相对简单,业主需寻求对项目管理与控制的平衡点;尽管施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但也需考虑到设计问题暴露时间迟带来的重大影响等等。

随后蓝新宏律师就业主对项目的控制的这一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难点提出几个要点,蓝新宏律师认为,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基本原则是,承包商负责管理,业主负责控制。除确立业主要求和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外,业主还应注重对设计的控制,防范承包商以谋取更多利润空间为目的,走规范边缘化路线,降低建设标准的做法。另外,业主需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区分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两种不同类别的变更。最后,蓝新宏律师提示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合同造价的管理风险和不确定性大,业主需重视对投资的控制,并结合其实操经验提出通常的解决思路。image.png

两位主讲律师分享完毕后,本次公开课进入到互动环节。参会人员纷纷提出其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就施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主讲律师结合项目实操经验展开专业分析论证,现场气氛十分活跃。课后,参会人员对本次公开课两位律师专业、详实的分享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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