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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倩明律师受邀参加”2019深圳城市更新金融论坛”

发布时间:2019-09-27

9月26日下午,由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主办,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承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润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协办的2019深圳城市更新金融论坛——“当前金融监管背景下深圳城市更新投融资应对”在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盛大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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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期间,各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权威领导就“新形势下深圳城市更新面临的挑战与趋势”、“当前资管领域政策变动以及对城市更新投融资的影响”、“开发企业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现状与需求”、“房地产政策风向及银行旧改项目授信要点”等话题进行六场主旨演讲,全方位、深层次地探讨当前金融监管背景下深圳城市更新投融资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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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倩明律师受邀参与圆桌对话环节,与专业人士共同探讨金融监管及更新政策变动下的城市更新投融资现状、应对及创新。贺倩明律师分别从政策层面看城市更新和金融的关系,城市更新融资的空间以及金融创新三方面进行阐述。

贺倩明律师指出:1、城市更新本质上是一个城市新陈代谢的过程,它涉及到产业空间的再造,涉及到居住空间的再造,同时也涉及到公共服务空间的再造,城市更新既不同于土地整备,也不同于传统房地产开发,但从金融监管政策来看,现行的金融政策对城市更新的生态体系是不适宜的,一方面强调城市更新要去地产化,强调城市更新的公共属性;但从金融监管角度,往往又将城市更新活动视为土地和房地产开发,进行严格金融监管,这显然就是比较矛盾的状态。2、要突破城市更新政策的困境,首先要对城市更新本质进行正名,城市更新跟产业、公共空间和服务三者都是有关联的,不是纯粹的房地产。在这个大的前提下,我们跟政府提政策建议或跟政府谈合作,或者寻求金融监管部门的空间,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应该在政府主导的基金层面可以有更多的作为。3、从具体的产品设计来看,城市更新目前的融资是在前期阶段,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前的阶段,融资的主要目的是形成单一权利主体,或称作“权益整合”,即将原来地上建筑物权利人的权利归总到一个权利人名下,这实际上是进行收购,城市更新的金融产品设计应该围绕这个目的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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